新規出臺是為了讓大眾享受更加安全、便捷的約車服務,專車轉正已經邁出了第一步。當然,政策的規范并不能阻礙新生業態的出現,最近福特汽車與嘀嗒拼車攜手打造新的出行模式,而私家車為主的順風車、快車、拼車也發展已久,面對“互聯網+”時代新業態的涌現,還需要更及時的政策出臺對市場進行進一步的規范。

交通部新規出臺 “專車”將走出灰色地帶

  10月10日,交通運輸部對外發布了《關于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下簡稱《指導意見》)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簡稱《管理辦法》),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公開征求意見。這意味著一直處于“灰色地帶”的專車服務即將正名,并使現有出租車市場迎來變革。

  雖是國慶節假期剛過,汽車行業卻出現不少重磅新聞。10月10日,交通運輸部對外發布了《關于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下簡稱《指導意見》)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簡稱《管理辦法》),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公開征求意見。而在此之前兩天,上海發出了首張約租車平臺經營資格證,滴滴快的成為國內首家獲得互聯網約租車平臺經營資格許可證的平臺。

  打車難的問題一直被詬病,不僅消費者抱怨,出租車司機也對現行政策有諸多不滿。隨著移動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國內的滴滴快的、國外的Uber等一批打車軟件迅速發展,受到資本市場的青睞,并改變著消費者的出行方式。這些新興的軟件,從開始的出租車約車服務發展到提供專車、順風車、拼車、定制班車等各種出行服務,確實給用戶帶來方便,不過對于專車服務是否合法合規、私家車能否從事運營的爭論也一直沒有停息。此次交通運輸部出臺的管理新規定,意味著一直處于“灰色地帶”的專車服務即將正名,并使現有出租車市場迎來來變革。

  “專車”納入出租汽車分類管理

  根據《指導意見》,出租車分為巡游出租汽車和預約出租汽車,并規定巡游出租汽車有明顯的專用標識,可在路上巡游攬客、站點候客,也可通過互聯網、電信等方式預約;但預約出租車智能通過互聯網、電話等預約形式提供服務,不得巡游攬客。可以看出,互聯網時代產生的“專車”等新業態首次被納入出租車管理范疇。

  《指導意見》規定,要規范發展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對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車輛和駕駛員實施許可管理。明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作為運輸服務提供者,承擔承運人責任。在《管理辦法》中,對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車輛和駕駛員提出了更加具體的要求。因此,《管理辦法》所約束的就是我們平時說的“專車”服務。

  根據《指導意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應具備企業法人資格、取得出租汽車經營許可,并向通信主管部門申請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相關服務器設在中國大陸,并在服務所在地具有相應機構和服務能力。《管理辦法》中更進一步要求:網絡服務平臺數據庫應當接入服務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出租汽車監管平臺;使用電子支付的,應與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簽訂提供支付結算服務的協議;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保障制度;對于涉及經營電信業務的,還應當符合電信管理的相關規定;外商投資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的,應符合外商投資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此外,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承擔承運人責任,保證運營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權益;還要提供24小時不間斷運營服務。

  對于網絡預約出租汽車車輛,《管理規定》指出車輛應為7座以下乘用車,使用性質登記為出租客運,取得預約出租汽車類別的《道路運輸證》,并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具體車輛標準、車輛標識和營運年限,由當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高品質服務、差異化經營的原則,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確定。 要想成為專車司機,首先得取得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符合相關安全駕駛條件,獲得公安部門出具的無危險駕駛違法犯罪記錄的證明;然后還要獲得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類別的從業資格證。同時,還規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不得同時接入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網絡服務平臺提供運營服務。如此看來,以后再坐專車就不會出現駕駛員一邊開車一邊開著幾個APP同時接單的情況了。

  “上海模式”有不同 專車企業積極應對

  從《指導意見》和《管理辦法》的規定中可以看出,對于提供專車服務的車輛,必須登記為營運出租車,不得接入其他營運車輛或非營運車輛;駕駛員也必須取得相應的從業資格證,并與專車服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提供服務時還要使用符合規定的出租汽車計價器,向乘客出具相應的出租汽車發票。這些規定都說明,此前一些私家車兼職提供專車服務的情況是不被允許的。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滴滴快的獲得由上海市交通委頒發的網絡約租車(專車)平臺經營資格許可,作為全國首創的“上海模式”,并未對參與專車運營的車輛性質進行特別規定,而是允許符合相應條件的車輛接入網絡約租車平臺。“上海模式”將對車和駕駛員的資格評定權交給了運營平臺,規定平臺上的接入車輛需要通過平臺審查后獲取營運證,司機也需要通過平臺審核后獲取從業資格上崗證。為了保證乘客安全,約租車平臺還必須同意購買交強險和第三方承運人責任險。

  當前,“上海模式”已經開始運行,而交通部的《指導意見》和《管理辦法》還有一個月的征求意見期,在征求意見過程當中,也許會受到“上海模式”相關規定的影響。不過,不論是“上海模式”還是未出臺的國家政策,都給長期處于尷尬地位的“專車”提供了轉正的機會,各個提供“專車”服務的企業們自然摩拳擦掌。

  就在滴滴快的獲得上海的專車許可當天,國外打車軟件Uber宣布正式入駐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成立了在美國之外的惟一一家獨立公司,這家新成立的公司名為上海霧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注冊資本金額是21億人民幣。據悉,這部分業務也將在中國境內的服務器上運行,很明顯,Uber此舉也是在配合各項管理規定對專車經營所提出的標準。Uber也表示,已和各地方政府進行溝通交流,會在地方實施細則頒布后,第一時間申請網絡約租車所需要的資質和證照。

  當前中國市場提供專車服務的企業有滴滴快的、Uber、神州專車和易到用車等,而主要模式也分兩種。一種是滴滴快的、Uber的C2C模式,專車業務大部分由私家車提供;另一種就是神州專車的B2C模式,車輛均為正規租賃車輛,司機都是全職司機。針對《管理辦法》中對專車車輛和駕駛員的各項要求,對神州專車來說更具利好。不過,滴滴快的新聞發言人陶然表示,網約車管理辦法目前還在征求意見期間,我們對此表示關注,也會繼續和相關主管部門溝通和反饋。

  還需指出的是,此次的《管理辦法》針對的是高檔專車,而對于快車、順風車等業務并未提出規范化要求,倒是提出了“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以私人小客車合乘或拼車、順風車等名義提供運營服務”。新規出臺是為了讓大眾享受更加安全、便捷的約車服務,專車轉正已經邁出了第一步。當然,政策的規范并不能阻礙新生業態的出現,最近福特汽車與嘀嗒拼車攜手打造新的出行模式,而私家車為主的順風車、快車、拼車也發展已久,面對“互聯網+”時代新業態的涌現,還需要更及時的政策出臺對市場進行進一步的規范。

[責任編輯:陳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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