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研究確定重慶、深圳、廈門、南京、濟南、成都、合肥、滄州、蕪湖、淄博等10個城市為智慧城市基礎設施與智能網聯汽車協同發展第二批試點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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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于確定智慧城市基礎設施與智能網聯汽車協同發展第二批試點城市的通知,研究確定重慶、深圳、廈門、南京、濟南、成都、合肥、滄州、蕪湖、淄博等10個城市為智慧城市基礎設施與智能網聯汽車協同發展第二批試點城市。

電池網注意到,2020年11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印發通知,決定組織開展智慧城市基礎設施與智能網聯汽車協同發展試點工作,要求試點城市以加強智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實現不同等級智能網聯汽車在特定場景下的示范應用為目標,堅持需求引領、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循序建設、車路協同的原則,不斷提升城市基礎設施智能化水平,加快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

今年4月份,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通知,確定北京、上海、廣州、武漢、長沙、無錫等6個城市為智慧城市基礎設施與智能網聯汽車協同發展第一批試點城市。  

據悉,兩部委發展第二批試點旨在吸取驗證第一批試點在智能化基礎設施、新型網絡設施、“車城網”平臺、示范應用和標準法規等方面經驗成果,探索雙智協同發展廣泛落地的可行路徑,尤其強調結合地方特色和產業基礎,以應用為導向深挖城市需求,明確擬發展特色專項。

試點城市要建立健全統籌協調機制,落實資金等保障措施,確保試點工作取得成效,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有關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加大對試點城市的指導支持力度。

[責任編輯:林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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